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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钉子户何时拆 官方回应:已申请依法拆迁
http://www.anhuigwy.org 2014-08-18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近期,一位安徽淮北网友给安徽省省长留言问道:“淮北一旧城改造项目中的小广场何时才能盖好?中间的一栋房子何时拆?”对此,昨日淮北市政府给予回应称,上东城小区为高岳街道办事处原博庄村旧城改造项目,由安徽龙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已建成入住,二期已基本建设完成并入住,其中规划了一个小广场。但由于该广场位置有一拆迁户因要求赔偿标准过高,拆迁人安徽龙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法满足,其房屋至今未拆除。市征收办、高岳街道办事处已多次组织调解听证,杜集区法院也先予介入调解,但该户无理要求态度坚决。目前已申请依法拆迁,一旦法律程序走完实施拆迁,开发商将立即建设。
【网民留言】
淮北上东城的规划1栋广场什么时候才盖好?中间只有一个破房子,要明确答复时间,什么时候拆,什么时候建好?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淮北上东城的规划1栋广场什么时候盖”问题,淮北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杜集区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上东城小区为高岳街道办事处原博庄村旧城改造项目,是由安徽龙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通过公开挂牌取得土地开发建设。分两期建设,一期位于方安路东侧,已建成入住;二期位于方安路西侧,已基本建设完成并入住,其中规划了一个小广场,其下为人防地下工程。但是,由于该广场位置有一拆迁户房屋至今未拆除。经调查了解,该户因要求赔偿标准过高,拆迁人安徽龙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法满足。市征收办和高岳街道办事处已多次组织调解、听证,杜集区法院也先予介入调解,但该户无理要求态度坚决。目前已申请依法拆迁。一旦法律程序走完实施拆迁,开发商将立即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杜集区政府办公室胡勇联系,联系电话:0561-3091456。 承办单位:淮北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5日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 笔者是一名从行政机关正式公务员编制因工作需要调入参公单位(安徽省纤维检验局)的,据说现在的单位在分类改革中可能不能够进入行政序列,要被划为公益类(现在也不明朗),安徽省纤检局是专项从事棉花/蚕丝/麻/毛/化学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具有国务院法规授权的参公单位。改革后参公人员出路何在?身份如何保留? 从事纤维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参公身份),其身份如何保留/出路何在?我想任何改革不是以牺牲人的出路为代价吧!请省长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本人是2006年从池州市九华山质监局局长岗位调任现单位,一直从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参公人员身份确认问题。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安徽省纤维检验局是经审批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参照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按照2014年3月28日省事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在事业单位改革期间,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国家政策未调整前,仍按现行政策管理,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若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与省公务员局综合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2663224。 2014年8月13日
【网民留言】
基层公务员中科员级人员流动被忽视,组织部门很少考虑这个群体,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的确实需要流动也只能靠借调,希望领导能关注一下这个群体。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基层公务员中科员级人员流动难的问题。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公务员交流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公务员个人的愿望,通过法定的形式,在机关内部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把公务员调出机关任职,或者将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公务员法》规定的交流类型主要有三种,分别是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根据留言,您所反映的公务员交流主要是指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公务员机关不同职位之间进行转换任职。转任是调整机关人员配备,达到人与事的最佳配置,提高公共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 对于基层公务员交流主要方式之一的转任,在工作实践中,其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因工作需要,有组织、有目的地选调人员充实或加强某一方面的工作;二是根据工作需要与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原则,通过转任对公务员进行职位调整;三是对超编人员的调整和空缺职位的补充;四是为满足公务员的自身发展,更好地发挥公务员的作用而进行调整;五是通过转任帮助公务员解决个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对于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进行转任的,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程序、权限进行办理。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不断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公务员交流工作。为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补充工作,进一步改革公务员转任办法,2010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出台了《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建立了来自基层的公务员选拔培养机制,开辟了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2011年—2013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连续3年联合开展了省直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共遴选353名公务员,其中70%以上来自基层一线。各地也积极探索,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基层公务员合理有效流动。2009年,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对市直机关公务员的转任做出了详细的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若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与省公务员局综合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2663224。 2014年8月13日
【网民留言】
春节过后,想出去走亲戚,怎么也买不到火车票。没想到多加50元钱,阜阳火车站的黄牛10分钟就给搞到了。黄牛为什么有那么大能耐?是不是有车站内部人员相互配合?请省长过问一下,让普通老百姓出行不再那么难!不再多付出那么多不必要的代价。
答复意见: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阜阳火车站黄牛加价倒卖火车票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阜阳火车站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您联系,当时您需要的到长沙的车票,既非从窗口买到,也非从票贩子手中直接买到,而是凭二代身份证自己从车站自助取票机上取到,说明您的车票是别人通过12306客户服务中心购买。12306是铁路面向全国的客票发售官方购票网站,可订20天之内车票,而阜阳站窗口仅发售5天之内的车票,阜阳站的售票员无法截留任何方向的网上车票。阜阳站往长沙方向无始发车,只有两趟过路车且无票额,常年靠席位共用复用票额。经查,没有发现您所反映的黄牛与车站售票员相互勾结的现象。阜阳火车站与您沟通解释了何为席位复用共用票额,为什么提前几天没买到,而临近开车点几小时反而能买到的情况,您表示了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阜阳北站营销科联系。 联系人:汤晓莉 联系电话:2484682
【网民留言】
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县城至赵集路口段道路修了才两三年,现已破烂不堪,几乎无法通行,使得沿路五公里内的村寨群众出行十分不便!希望上级领导能够重视一方百姓的出行问题!督促本辖域的地方领导,不要再出现这种豆腐渣工程了!谢谢!
答复意见: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阜南县城至赵集路口段道路是豆腐渣工程情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阜南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路段为原省道202线,省道202县城改线后,该路段归属市政道路,2005年建成通车。该道路南段曾小桥至阜后路于2010年加宽改造成沥青路面,目前路面状况良好;北段阜后路至赵集路口段约2.1km尚未改建,近年来随着超限超载车辆增多,加之原设计标准较低,造成部分路段损坏严重,车辆通行不畅。 阜南县高度重视该路的建设,已将该路列入《阜南县“十二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正在积极申报项目,落实建设资金。计划2015年对该路段进行改建,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阜南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联系人:冯君 联系电话:2871101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学军省长:我是安徽太和县皮条孙镇张小庄自然村村民,我们村从08年开始就有一个非法砖窑厂无证非法生产实心砖,在可耕地上取土、制砖,现在是取土坑已经达到了十几亩、二十几米深了,我们村民多次到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举报,后来都没有结果,我们要求国土部门保护老百姓根本利益,保护国家土地红线,取缔这个无证砖窑厂,还原我们的可耕地。谢谢
答复意见: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太和县皮条孙镇张小庄自然村一处非法窑厂擅自取土、无证生产实心砖有关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太和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该窑厂负责人张申,家住皮条孙镇孙寨村委会张小庄自然村。经实地询问、查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现场勘测笔录,张申于2008年7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张小庄自然村土地建轮窑,窑体占地面积为1452.5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已构成非法占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太和县国土局于2009年10月13日下达《太和县国土资源局处理(处罚)决定书》(太国土监字〔2009〕第556号),处理意见为:1.责令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452.5平方米;2.没收当事人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窑体和其他设施;3.并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共计14525元。该处理决定书到期后,张申缴纳全部罚款。2014年5月15 日,皮条孙镇政府又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该窑厂依法进行拆除,并依法退还了非法占用的土地。近期,张申试图重新建窑生产,目前皮条孙镇政府和太和县国土局正安排专人密切关注此事,确保该窑厂不会死灰复燃。 经多次回访联系,您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太和县国土局联系。 联系人:刘 飞 联系电话:0558-8623785
【网民留言】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北巷内新搬进了一家补习学校,王雷补习学校。不知是否有办学资质,但是由于到处打的都是小广告,来补习的学生很多。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不便。1、整个墙体让他贴的都是小广告,影响街道的整洁。2、好多家长的汽车、电瓶车都随意停放,阻碍交通,附近居民极为不满,补习学校也不进行管理。3、每逢学生放学时,汽车、电瓶车乱窜,不断有学生被车擦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肯请地方政府部门关心一下群众的疾苦,调查一下这个学校是否有办学资质,暑期内是否允许给中小学生补课?如果学校能够存在,至少要对学校周边环境予以管理,给学生一个安全的通道,给附近居民一个通畅的行车环境。
答复意见: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颍州区清河北巷内王雷补习学校扰民、影响交通和存在学生安全隐患等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颍州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该补课班位于清河西路清河巷沿街1楼,名称为阜阳市王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5日在阜阳市工商局注册,有企业法人执照,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服务。该公司租赁阜阳市怡和庄园物业办公楼作为办公场所,现有工作人员10人,大部分是阜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兼职,现有5间教室,上课学生约100人左右,来源大部分为附近初中学生。该公司属社会企业,经营业务范围为教育咨询服务,办补课班已超出其业务范围。目前,颍州区已对该补课点下达了停止补习通知书,公司负责人王雷当场在停止补课通知书上签字,表示将按照通知书要求立即停课,并妥善做好补习学生的思想工作。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颍州区教育局联系。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2267072
【网民留言】
马鞍山市含山县一中大兴土木,把旗杆下不需要建设的地方砸掉重建,太浪费钱,明显浪费纳税人的钱,请省长关注该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含山县一中大兴土木的问题,马鞍山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含山县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为含山一中东校区广场及道路维修改造工程。该校区现有在校学生3200多人,校区面积较小,学生活动受场地空间的限制,比较拥挤。校内广场、道路等基础设施自2007年以来一直未进行过修缮,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广场雕塑周围瓷砖空鼓、场地高低不平、焊制钢管断裂等安全隐患。 为有效使用校内空间、消除安全隐患,经校长办公会、校行政会研究,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征求意见后,决定实施校内广场及道路维修改造工程。该工程由含山县规划建筑设计院规划设计,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等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预计8月下旬竣工。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含山县教育局联系。 联系人:宫为祥 联系电话:0555-4331996 马鞍山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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