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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省选调生体检和考察工作的通知
http://www.anhuigwy.org       2015-06-24      来源:安徽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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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安徽省选调生体检和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


  根据《安徽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实施方案》(组通字〔2015〕2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体检和考察工作安全规范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一般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测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与应届毕业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和考察组织实施


  各有关党委组织部负责分工范围内报考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并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实施。体检应当在地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应当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作进一步的报考资格审查。考察时应成立考察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1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要到考生所在院系或服务单位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三、有关要求


  1.组织签署诚信承诺书。签署诚信承诺书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拒不签署诚信承诺书的,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凡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不得放弃选调资格;凡经公示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放弃志愿填报;凡经志愿录取确定了接收单位的,不得放弃分配派遣。否则,记入诚信档案,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2.及时反馈缺额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将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的职位人选缺额情况向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报告,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等额提供递补人选,并由有关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


  3.核实考察对象报名信息。要在考察过程中全面审核考察对象报名时所填的各项信息,将“报考资格审查表”相关信息与档案记录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相互验证,并在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的基础上,形成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选调生录用人选建议名单。


  4.总结近年来选调生工作。要联系本地、本校选调生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在选调生选拔培养和管理使用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选调生工作综合报告。


  选调生录用人选建议名单(信息更正部分以红色字体表示)及选调生工作综合报告(附人选考察材料),请于6月26日前发至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邮箱(zzbgwyc@163.com)。


  中共安徽委组织部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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