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时政  >> 每日练习   
每日练习
2015安徽公务员考试行测逻辑判断每日一练(33)
http://www.anhuigwy.org       2015-02-04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1、所有能干的管理人员都关心下属的福利,所有关心下属福利的管理人员在满足个人需求方面都很开明;在满足个人需求方面不开明的所有管理人员不是能干的管理人员。

  由此可以推出()。

  A. 不能干的管理人员关心下属的福利

  B. 有些能干的管理人员在满足个人需要方面不开明

  C. 所有能干的管理人员在满足个人需要方面开明

  D. 不能干的管理人员在满足个人需要方面开明

  2、患有行为紊乱症的动物的大脑组织中含有大量的铝元素。由于一种硅基化合物可以固定这些铝元素,并阻止其影响大脑组织,所以,这种化合物可以用来治疗动物的行为紊乱症。

  上述论证基于以下哪项假设?()

  A. 患有行为紊乱症的动物的大脑组织中含有大量的铝元素,但其含量总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

  B. 行为紊乱症不会使患病动物的大脑产生比正常动物更多的铝元素

  C. 将这些硅基化合物引入大脑后不会有任何副作用

  D. 不同种类的动物需要不同量的硅基化合物来治疗

  3、甲:什么是生命?乙:生命是有机体的新陈代谢。甲:什么是有机体?乙:有机体是有生命的个体。

  以下哪项与上述对话最为类似?()

  A. 甲:什么是真理?乙:真理符合实际的认识。甲:什么是认识?乙:认识是人脑对外界的反应

  B. 甲:什么是逻辑学?乙: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规律的科学。甲:什么是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乙: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是逻辑规律

  C. 甲:什么是家庭?乙:家庭是以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群体。甲:什么是社会群体?乙:社会群体是在一定社会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单位

  D. 甲:什么是人?乙:人是有思想的动物。甲:什么是动物?乙:动物是生物的一部分

  4、教授:在长子继承权的原则下,男人的第一个妻子生下的第一个男性婴儿总是首先有继承家庭财产的权利。

  学生:那不正确。休斯敦夫人是其父惟一妻子的惟一活着的孩子,她继承了他的所有遗产。

  学生误解了教授的意思,他理解为()。

  A. 男人可以是孩子的父亲B. 女儿不能算第一个出生的孩子

  C. 只有儿子才能继承财产D. 私生子不能继承财产

  5、如果某人是杀人犯,那么案发时他肯定在现场。

  据此,我们可以推出()。

  A. 张三案发时在现场,所以张三是杀人犯

  B. 李四不是杀人犯,所以李四案发时不在现场

  C. 乙案发时不在现场,所以乙不是杀人犯

  D. 丙不在案发现场,但丙是杀人犯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anhuigwy.org/)参考答案解析    题目或解析有误,我要纠错


  1【解析】C。根据分号后面的句子,可以知道它的等价命题即逆否命题正是C。

  2【解析】B。题干的推理过程是患有行为紊乱症的动物大脑中有大量铝元素,所以铝元素是造成患病的原因,而硅基化合物可以限制铝元素的作用,所以它能够用来治疗行为紊乱症。第一个结论的推导存在一个假设,即铝元素的大量存在不是行为紊乱症的后果,否则将不能说明铝元素是行为紊乱症产生的原因。所以选择B。

  3【解析】B。题干中的乙的回答是“循环定义”,即用两个有关概念相互解释,B项也是这种错误。

  4【解析】C。根据教授的结论,长子继承权是特定男性婴儿的权利,但并不排除女儿也有可能继承财产,学生忽略了这个可能,所以造成了误解,在只有女儿的情况下,女儿当然具有继承财产的权利,这并不会对长子继承权构成反驳。答案为B。

  5【解析】C。题干的逆命题是:案发时在现场的,肯定是杀人犯;否命题是:如果不是杀人犯,则案发时不在现场。它们都不是和原命题等价的真命题。原命题的逆否命题才是和原命题一致的真命题,即:案发时不在现场,则肯定不是杀人犯。所以答案为C。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