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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公务员考试
2017年宿州技师学院招聘教师10人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17-04-13      来源:宿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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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隶属于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高等技工院校。学院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和专业


  (五)对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 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安徽宿州技师学院2017年教师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6:00。报名网站为宿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zks.gov.cn)。


  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1、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聘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4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5日16:00前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缴纳笔试费用,报名费45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4日至5月5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址


  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6日,笔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4、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


  (四)无生上课或说课


  无生上课或说课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无生上课或说课人选。


  无生上课或说课入围人员名单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无生上课或说课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无生上课或说课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无生上课或说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无生上课或说课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和无生上课或说课成绩各占5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统考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和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每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已经公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手续,安徽宿州技师学院按照聘用员工管理。


  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办理“五险”,并享受绩效工资。


  五、组织领导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招聘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邀请市纪委、监察局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等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七、其他事项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及时登录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7-3931131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30170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


  2017年4月12日


  附件:宿州技师学院2017年招聘教师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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