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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公务员考试
2015六安裕安区招聘幼儿教师30人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15-07-08      来源:裕安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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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六安市裕安区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国家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由区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5年度裕安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2015年度裕安区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名。其中城北幼儿园、金马幼儿园、新安镇、城南镇、分路口镇、苏埠镇、韩摆渡镇、徐集镇、狮子岗乡、独山镇各2个岗位;顺河镇、单王乡、丁集镇、固镇镇、罗集乡、江店镇、西河口乡、石婆店镇、石板冲乡、青山乡各1个岗位。按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四)招聘的幼儿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社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规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 7月 11 日~14日;


  (二)报名地点:裕安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六安市天堂寨路);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3、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同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均需现场填写《裕安区2015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可从裕安区政府网、教育网上下载,也可在报名处领取),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计两门共90元)、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其中属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由人社、教育、监察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8月7日到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专业知识》为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2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门合计成绩达到12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进行初次合成。


  考试时间:2014年8月8日


  上午8:00-10:00《专业知识》;


  上午10:30-12:00《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8月13日8:30——17:30,携带相关证件到裕安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六安市天堂寨路)办理加分手续,“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裕安区政府网”、“裕安区教育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笔试成绩合成前),逾期不再补办。


  笔试结束后,在“裕安区政府网”、“裕安区教育网”、“裕安区人社网”等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初次合成(其中《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进行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结构化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近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最低分数必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下一轮规定程序。


  (三)合成总成绩


  考生合成总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计算。即:考生总成绩=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初次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中的主观题部分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并在“裕安区政府网”、“裕安区教育网”和“裕安区人社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幼儿教师选招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教师字【2010】15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递补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裕安区政府网”、“裕安区教育网”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查后,由主管部门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核材料、学历认证、资格证书(“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报送区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监督检查


  本次招考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裕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裕安区人社局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咨询电话:0564-3235061 0564-3236216


  监督电话:0564-3301669


  点击下载>>>


  1:2015年度裕安区招聘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doc


  2:2015年度裕安区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裕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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