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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公务员考试
2016年滁州天长市直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16-08-18      来源:天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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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天长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委会研究决定,部分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各镇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公务员按照编制和职数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计划选调公务员7名。(详见职位计划表)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本市各镇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二)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三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间2016年8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特殊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3、报名地点:报名者可登陆天长先锋网(www.tcxfw.gov.cn),下载并填写《2016年天长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市商务中心8楼815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和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共同负责。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因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选调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报名时间为8月22日。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8月26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策划与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人数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


  考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得分按5:4:1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根据上述比例折算排出得分高低,折算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分由考察组评分、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得分和群众民主测评得分组成,并按照3:4:3比例折算出考察得分。


  笔试、面试、考察得分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选调单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产生缺额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每个职位在考察环节和体检环节分别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提出拟选调人员建议名单,经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天长先锋网、选调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双休日)。


  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由选调单位负责,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转任手续,进行编制关系调整。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天长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电话:7770815


  天长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电话:7770427


  监督举报:


  天长市纪委信访室 电话:7770000


  天长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电话:7770426


  附件一:2016年天长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二:2016年天长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天长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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