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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庆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21-03-16      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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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适应桐城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现就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高校、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名,详见《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城乡建设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0年3月28日(含)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城市赴高校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3月15日起同时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徽建筑大学等相关高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并在安徽建筑大学报名现场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8日9:00—12:00;

地点:安徽建筑大学南区土木工程学院3楼1306室(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

(4)本人亲笔填写的《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5)近期免冠半身两寸照片2张;

(6)自荐材料一份。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与比例:报考人员经现场招聘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方式为答辩。报考同一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行业标准和规定熟悉程度、协调和沟通能力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由现场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4.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三方协议),若入围人员中出现并列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拟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至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0556-6099019(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0556-6099002(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1).xls

附件2: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审查表.doc

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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